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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二十二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4-14 9:43:48     点击率:1212



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二十二号〕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及当前境内外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对4月8日以后自湖北等重点疫区来(返)南人员实行全员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十户联防”、地毯式排查等措施,扎实抓好排查和报告工作,做到不漏一人。对摸排的重点疫区来(返)南人员,要直接送至就近的留观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报告出具前不得离开留观医院。鼓励广大群众对隐瞒湖北等地旅居史的向县应急指挥部举报(0827-8232977),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首位举报人奖励。
二、对核酸检测阴性且体温正常、无异常症状的,体温正常、无异常症状且国家防疫信息码显示“绿码”的,4月8日以后自湖北等重点地区来(返)南人员,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社区(村)建立“一人一档”台账,并严格落实“2对1”服务;对核酸检测阴性但体温异常或有异常症状的人员,送至定点医院治疗,治愈出院后再居家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社区(村)严格落实“2对1”服务;对能够提供14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不再检测,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三、从重点疫区来(返)南人员不及时主动报告的,若因排查或他人举报发现需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观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对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虚假报告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全县各歌舞厅、影剧院、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必须达到防控要求方可继续开放营业。   
五、当前疫情尚未解除,处于防控关键期,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继续加强自我防范保护,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出门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积极参与并配合所在辖区(社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隔离病毒不隔离关爱”的观念,主动关心重点疫区来(返)南人员,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体现南江人民的温度和热度。
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