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文化馆
关于李劼同志申报群众文化副研究馆员
任职资格的公示
李劼,男,汉族,生于1982年7月,中共党员,身份证号码:513722198207092893,大学本科,2004年12月参加工作,2013年9月调入南江县文化馆工作,2017年6月担任南江县文化馆非遗中心负责人,2018年3月取得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为群众文化馆员。
一、党风廉政方面
李劼同志任现职以来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中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严于律己、踏实肯干,专业能力强,工作成绩较突出。参加工作以来未受到任何政务党纪处分。
二、主要工作业绩
(一)主持项目申报工作
1.负责主持调查、发掘的“爨坛戏”项目,于2018年12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2.负责主持调查、发掘的“南江大叶茶制作技艺”“正直大酥肉”“南江根雕”“庖汤节”“棕编”“巴山木雕”“玉米小酢酒酿造技艺”“永帝宫豆瓣酱”“巴山藤编”等9个项目,分别于2020年、2022年被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第七批巴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二)组织策划群众文化活动
3.从2014年至今参与组织策划了南江县“集州欢歌”民俗文化展演活动100余场次,该活动2015年获首届四川省艺术节项目“群星奖”;
4.牵头负责组织策划了2018年巴中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宣传活动;
5.参与组织策划了2022年、2023年巴中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宣传活动,被四川观察、巴中市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
6.负责组织策划了南江县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宣传活动、南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南江县“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活动等活动11场次,被四川电视台新闻联播、四川观察等媒体报道;
(三)潜心开展学术研究
7.撰写的学术论文《初探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性保护方式》刊载在《锦绣》2022年12月(上)第315页;
8.撰写的学术论文《探究群众文化与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关联性》刊载在《参花》2023年4月(上)总第1021期第131页。
(四)探索文旅融合发展
9.建成了11TB非遗项目数据库,形成了数字资源;
10.主持创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基地3个;
11.参与实施的在旅游厕所和景点植入民俗文化,巴山茅山歌等主题厕所被省文旅厅表扬,服务光雾山5A景区创建和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取得了成功。
三、任职期考核情况
2018年优秀,2019年合格,2020年优秀,2021年合格,2022年合格,任职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完成了继续教育,均为合格。
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 号)文件要求,该同志符合群众文化副研究馆员(群众文化管理)的申报条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27-8233778 0827-8222921。
特此公示
南江县文化馆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