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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文化资源普查数据 汇聚整合平台基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10:15:35     点击率:1210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中华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平台”。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强调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

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简称“信息中心”)负责依托部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逐步整合各类文化资源数据库,统筹建立准确权威、共享开放的中华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库(简称“公共数据库”),并结合各类文化资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面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推动实现全民共享。



对已普查文化资源数据进行

全面梳理和标准化处理


从2020年4月起,信息中心牵头启动了公共数据库(一期)建设工作。2020  年5月,完成对文化和旅游部系统内已开展全国范围资源普查、已建立数据库体  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戏曲剧种、古籍文献、美术馆藏品、文物等五大类文  化资源的全面摸排,共梳理统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系统”“全  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信息平台”“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基础数据库”“全国美术馆  藏品普查信息系统”“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全国博物馆年度报告信息系统” 等16个主要普查数据库、3000余万条普查数据。

2021年7月,公共数据库(一期)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专家组终验,正式上线运行。

截至2022年8月,公共数据库(一期)已实现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 承人管理系统”“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信息平台”“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基础数据库”“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信息系统”4个普查系统的技术对接,整理汇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戏曲剧种、古籍文献、美术馆藏品、文物五大类普查数据16GB、27万余条。

公共数据库(一期)将各文化资源单位按照统一的数据编码规范、数据要素规范,对已普查文化资源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和标准化处理,通过库表交换形式,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戏曲剧种、古籍文献、美术馆藏品、文物五大类文化资源数据,通过部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至公共数据库。通过数据质量校核、自动编码、目录生成、分类存储、资产浏览等步骤,实现数据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管理的目标,为文化资源数据统一管理、共享、展示、应用做好准备。同时,公共数据库提前设置了服务接口、人工录入等汇聚功能,确保不同源头、不同类型的文化资源数据能够应汇尽汇。

同时,公共数据库(一期)还围绕行业管理部门、文化资源单位日常工作需要和实际业务需求,对中华文化资源进行目录化、分类化、标签化管理,面向各类用户提供查询服务。支持各类用户依托权限体系进行多形式、多组合的查询检索,查询结果可进行直观的可视化展示、自动生成模板化的分析报告,随时服务行业管理部门查询调阅。


确保资源知识产权安全,

提升安防水平



不仅如此,公共数据库(一期)也为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文化资源单位提供身份管理、权限管理、用户管理、流程管理、日志管理、数据字典管理等功能。在内容操作管理中,严格落实“文化资源主体+系统管理方”双重审核机制,确保资源知识产权安全。在数据、网络安全管理中,采取统一身份认证、用户行为日志监控等手段,全面提升公共数据库安防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公共数据库(一期)通过对汇聚整合的各类文化资源数据进行特征提取、归类、编目,形成统一的中华文化资源基础目录,支持目录维护、编辑、展现、目录查询和资源定位等多种功能。基础目录内对应的文化资源数据分为无条件共享和有条件共享两类。无条件共享数据可供各类用户直接订阅、使用。有条件共享数据则要求各类用户依托权限体系提出订阅、使用申请,公共数据库会将申请自动推送至资源发布方,由其审核是否同意订阅、使用。

另外,公共数据库(一期)还依托各文化资源单位同意提供、各普查数据库上传汇聚的普查数据资源,搭建界面简洁、操作方便、内容丰富的中华文化资源专题展示栏目,按照不同权限,向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各司局和各文化资源单位,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戏曲剧种、古籍文献、美术馆藏品、文物等五大类文化资源数据的分类查阅和条件检索服务,为行业管理部门全面、系统、深入掌握文化资源普查工作详情和相关成果提供平台支撑和信息供给。


推动更多普查成果整合汇聚、开放共享


公共数据库(一期)的建成有助于摸清资源家底,强化标准管理,推动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中华文化资源具有总量巨大、类型繁杂、来源多样等特点。及时、全面掌握文化资源家底,科学、有序开展数据管理,既是中华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利用的前提所在,也是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信息中心细致梳理了文化和旅游部系统已开展全国范围普查、具备数据库体系支撑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献、美术馆藏品、地方戏曲剧种五类文化资源,汇总掌握了不同类型文化资源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应用的一手资料,编制形成了《中华文化资源基础情况调研报告》,掌握摸清了各类文化资源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应用的基本情况;编制形成了《公共数据库数据规范》,在数据编码、数据要素、数据对接等关键方面做出指导性要求,助力实现各类文化资源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应汇尽汇。

同时,公共数据库(一期)也是打破数据壁垒、促进互联互通、推动中华文化资源的共建共治共用的重要抓手。多年来,各文化资源单位结合工作需要, 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资源普查工作,建立了一系列资源管理系统和普查数据库。构建畅通的数据连接渠道、建立互惠的资源共享机制、打造创新的应用服务模式,是充分调动各文化资源单位积极性、主动性和盘活资源价值的有效途径。信息中心编制形成《中华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库建设方案》,按照“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统一与统筹相配套”的工作要求,明确提出了实现各类文化资源汇聚整合、共享交换、展示传播的工作机制与技术路径,使复杂系统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同时,依托文化和旅游部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与相关文化资源单位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实现技术联通,初步构建了“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覆盖全面、统一接入”的部级数据共享大平台,为各类文化资源互联互通、汇聚整合、共享交换积累了技术经验、筑牢了平台基础。

公共数据库(一期)是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展示路径、推动中华文化资源传承与弘扬的载体。推动更多普查成果整合汇聚、开放共享,让中华文化资源内容“实起来”、形式“活起来”、成果“用起来”,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需要,是公共数据库建设的根本目的和初衷所在。信息中心紧扣行业工作需要,将共享开放、有效利用理念贯穿于顶层规划、功能建设等各个环节,提前谋划共享交换与展示应用,注重与政务信息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宣传展示推广等职能工作衔接,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公共数据库常用、好用、管用、实用。同时,广泛征求各文化资源单位的数据资源需求和开放共享意见,从服务场景和用户体验入手,策划搭建中华文化资源专题展示栏目,并特别明确了数据选取范围、使用权限、更新程序等内容,使文化资源开放展示更为权威、客观、主动、周全。


(本文文字与图片均由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提供)